广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编号:CWZC2020-C3-10052-GSZX)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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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WZC****-C*-*****-GSZX)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CWZC****-C*-*****-GSZX项目名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项目联系人:黎工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梧州市新湖一路**号(梅西生活广场西侧对面广宇花园小区内)*号楼B*单元***房开标室(广宇花园东门进入小区后,直行经过小区鱼池拱桥后右边第二幢中间单元一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工 ****-******* 四、成交信息招标文件编号:CWZC****-C*-*****-GSZX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成交日期:****年**月**日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 梧州市建筑设计院 梧州市新兴一路***号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号文的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冯红超、李振林、陈宝声(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受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年*月**日上午*时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CWZC****-C*-*****-GSZX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日期:****年*月*日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苍梧县财政局*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号一楼)磋商小组成员:冯红超、李振林、陈宝声(采购人代表)五、成交结果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梧州市建筑设计院成交供应商地址:梧州市新兴一路***号成交金额:陆拾万零伍佰元整(¥***,***.**)服务时间:在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批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地质勘察报告。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的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项目:新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和警示教育基地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苍梧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项目:新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七、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联系方式及其它: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梧州市新湖一路**号(广宇花园)*号楼B*单元***房项目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传真:****-*******采购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号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玖仟零柒元伍角整(¥****.** )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号文的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