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市天冶路(千秋大道-G345)两侧绿化补植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天长市天冶路(千秋大道-G***)两侧绿化补植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天长市天冶路(千秋大道-G***)两侧绿化补植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天长市天冶路(千秋大道-G***)两侧绿化补植
工程
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天长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以西经十路以东
中标金额:壹佰叁拾壹万元整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奎、陶晓晴、郑训山
招标单位名称: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楼
联系人:陈叶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楼东侧
项目负责人:孙庆成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招标代理费****元;专家评委费****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或委托的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楼或天长市建设大厦*楼东侧,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