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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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华物******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QZZC****-G*-*****-HWST)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华物******反映,以便我华物******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华物******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号时代名城南楼****室 联系人:黎 工 联系电话:****-*******
附:《灵山县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QZZC****-G*-*****-HWST)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华物******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