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迎宾路西月季岛外围(月季岛公园湖心岛)硬化1号场地出租(年租金底价为10000元/年,租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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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迎宾路西月季岛外围(月季岛公园湖心岛)硬化*号场地出租(年租金底价为*****元/年,租期*年)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E交易电子平台信息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TD********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迎宾路西月季岛外围(月季岛公园湖心岛)硬化*号场地出租(年租金底价为*****元/年,租期*年)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鄂尔多斯市******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转让说明事项 *、请各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韩绪;联系电话:***********。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方租赁场地后,仅可用于摆放碰碰车、海洋之恋、飞鱼三种游乐设施设备中的一种;不可私自经营、买卖食品项目,不可从事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照出租方场地管理要求摆放游乐设施设备,不得超出规划区域经营;承租方日常经营须符合出租方场地管理相关规定,遵守门前三包制度(卫生、秩序、绿化),如承租方违反出租方场地管理相关规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除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及押金。 *、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水、电等运营费、维修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产无不动产权登记证,承租方需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阻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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