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金坛区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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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公采JSKT****-C-**号
******受常州市金坛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就其常州市金坛区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金坛区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公采JSKT****-C-**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区(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公共自行车项目,中标单位负责公共自行车及**个停放点的设施运维工作;同时取得金坛区规划区共享自行车(助力车)的运维资格;我区实行统一的站点规划与建设,为方便市民便捷使用市内自行车出行,新建项目应与原有公共自行车升级改造后的系统并轨对接,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车辆通借通还并在APP内增设车辆使用评价系统。至****年年底,金坛城区拥有公共自行车及共享自行车(助力车)不低于****辆,即新投入市场化运作车辆不低于****辆,车位数按*:*.*配置,站点数量根据规划配置。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技术要求。
*、运营期限:该项目经营期为*年,在经营期限内,由中标企业负责金坛区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经营期内实行年度考核,通过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详见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管理考评细则)决定是否延续下一年经营权;如未能通过考核,当年经营期期满后解除合同。
*、产权归属:****辆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施属甲方所有(如乙方为提高原有车辆及系统效率,更新相关车辆与系统,更新后的设备仍属于国有资产,产权为甲方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运维费中,合同期限到期后需无偿移交给甲方);乙方投资的共享自行车(助力车)产权属乙方所有。
*、使用费用:原有****辆公共自行车免费使用;乙方投资的共享自行车(助力车)不得收取押金,使用收费每**分钟不得高于* 元,具体定价需报请发改部门备案。
*、服务考核:按照运营企业承诺和合同的约定,按附件考核细则,组织对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设备增加:合同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市民需求,报甲方同意后,可对站点和车辆做相应调整,原则上总体数量只增不减,并基本实现覆盖学校、医院、超市、车站、居民小区等人群密集区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共享自行车点作相应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借还车方式:原有公共自行车需确保刷卡借还车与手机扫码借还车两种模式;市场化运作共享单车(助力车)可以通过手机扫码完成借还车。还车必须在地面上的指定位置,通过技术识别手段实施还车方向一致、整齐均衡停放(非人工整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一)评标日期:****年*月**日
(二)评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号--金坛市民中心C楼*楼****-*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文彬、刘伟东、蒋伟俊、李爱珍、袁亮
五、中标信息:
(一)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金额:玖拾万元/标段(¥******元/标段)
(三)成交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号
(四)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支付
(五)成交服务费:****元
七、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