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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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GB*****[淄博市****(增量)-开***号]号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 容积率 出让 方式 出让 年期(年)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保障 资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 ************GB*****[淄博市****(增量)-开***号] 高新区金晶大道以西、政通路以北 ***** 公园 与 绿地 / 网上 挂牌 ** **** *** **** ** * ************GB*****[淄博市****(增量)-开***号] 高新区傅山路以南、卫侯路以东 **** 零售 商业 用地 不大于*.* 网上 挂牌 ** **** *** **** ** * ************GB*****[淄博市****(存量)-开***号] 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以北、西四路以东 *****.* 商务 金融 用地 *.** 网上 挂牌 ** ***** **** ***** ** * ************GB*****[淄博市****(存量)-开***号] 淄博高新区民发路以东、鲁泰大道以北 ***** 工业 用地 不大于*.*且不小于*.* 网上 挂牌 ** **** *** / ** 说明事项:*.淄博市****(增量)-开***号宗地:依据高新区整体规划、整体建设方案,竞买人须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建设协议书》。*.淄博市****(存量)-开***号宗地:宗地内地上建筑物面积为*****.**㎡,高新区审计物价局《******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项目土地收回涉及地上房屋建筑物补偿价值的审核报告》审核地上附着物价值为*********.**元,按照高新区管委会要求该宗地地上附着物价值另行支付。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汇入******淄博西城支行。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GB*****[淄博市****(增量)-开***号]:****年*月**日*时**分; ************GB*****[淄博市****(增量)-开***号]:****年*月**日**时**分; ************GB*****[淄博市****(存量)-开***号]:****年*月**日**时**分; ************GB*****[淄博市****(存量)-开***号]:****年*月**日**时**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张店区联通路***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竞得人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保障资金缴至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帐户(户名: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开户银行:******祥瑞园支行;账号:******************),保障资金缴清作为资格后审的条件,并抵作成交价款;工业用地项目剩余成交价款按照淄自然资规〔****〕*号通知执行,并缴至上述帐户。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追究其赔偿责任。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划转至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土地储备与统一征地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永明 联系电话:****-******* 曹 岳 联系电话:****-******* 刘竹涛 联系电话:****-*******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 飞 联系电话:****-******* 山东省****** 联系人:高 鑫 联系电话:****-********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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