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蜚山安置区二期设计招标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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蜚山安置区二期设计招标
澄
清
修
改
招 标 编 号:E*******************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蜚山安置区二期设计招标
澄清修改
一、答投标人提问部分:
问*:本项目为普通安置小区,项目规模一般,并无特殊要求,资质等级要求只需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建筑行业甲级过高,有为某家大院设定的嫌疑,建议改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答*:投标人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问*: *、本案招标正文中设计任务书为空,请提供。 *、本案建筑限高为多少米?请明确。 *、本案为蜚山安置区二期项目,对于建筑立面风格是否有要求?是否要和蜚山安置区一期风格一致或相近? *、本案为安置区设计,对于商业配套是否有面积和配比要求?如有,请明确一下。
答*:(*)详见本项目答疑纪要附件。(*)建筑限高≤***m。
(*)建筑立面风格无要求;风格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设计。
(*)商业配套建筑部分可参考设计任务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设计。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更改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原招标文件中“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发(****)**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其中****年*月份的社保证明资料可以不用提供。”更改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通告****年第*号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往前追溯,在投标企业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年*月份、*月份社保可以不用提供,*月份及*月份社保未缴纳的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可往前推一个月均为有效。”
*、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中标人应向仙游县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房***号文件)”,投标人无须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澄清修改如有不相符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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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