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虹口区新嘉路1弄1号2903室房屋内家具等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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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京东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虹口区新嘉路*弄*号****室房屋内家具等物品。评估价: *.**万元起拍价: ****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 ***元及其倍数。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止(延时除外)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参数参考《评估报告》所列清单,《清单》上所标数量和重量仅供竞买人参考,评估报告中无《清单》的,则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所有拍品均以竞买人看样为准。本次拍品提货时如有数量和重量溢缺,不影响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实行多退少补。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整体拍卖,本院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拍卖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在评估清单所列范围内的不属于拍卖范围,买受人不得拆卸或提走。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账户。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九、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须在本拍卖标的《竞买须知》中规定的期限内提清全部货物。逾期不提或未提清,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且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物由法院另行处理。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拍卖标的物进行拆运、搬运时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等(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框架、吊顶、门窗等)。提货时的搬运、起重、拆卸、包装、运输、过磅以及跨境出市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拆卸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办理相关手续。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已经通知。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李先生)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号;举报监督电话:***-********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标的列表:上海市虹口区新嘉路*弄*号****室房屋内家具等物品(https://***.******.***/item/**F*B*B***AA*C***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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