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次拍卖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闽商大厦一号楼第14层01房产所有权的公告(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 **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与翠华山路交叉口闽商大厦一号楼**层**在建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闽商大厦一号楼规划用途为商业,建筑结构为钢混,房屋总层数**层,预售证号:********。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并自行到房屋现场看样。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四、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房产未竣工验收合格,竞买成交后,变更权属登记及后续其它事项竞买人自行处理。*、本拍品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现场查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拍卖成交后如实际面积与预告登记面积不符,误差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五、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余款请在****年 *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查询。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