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珠自然资储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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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珠自然资储****-**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珠自然资储****-**(交易序号:*****) 地块位置 万山区大万山岛 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旅馆用地 *.****** 受让单位 珠海****** 土地使用条件: *.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 *.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股权(全资)******。 *.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上述地块项目概念性规划应遵循海岛自然风貌进行设计,相关规划方案须提交万山区管委会审核。 *.上述地块及地块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分割抵押、分割转让及分割销售。 *.上述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平方米,已取得广东省林业局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林地许准[****]***号)。若竞得人需要采伐用地上的林木资源,需依法向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并自行承担采伐费用。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万山区管委会签订的《珠自然资储****-**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万山区管委会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上述地块项目投资强度(不含地价)不低于*****元人民币/平方米,投资总额(不含地价)不低于*.*亿元,产出强度不少于****元人民币/平方米/年,税收贡献强度(不含关税及海关代征增值税)不少于***元人民币/平方米/年。 **.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与万山区管委会认定的国际知名度假酒店及度假村酒店管理集团签订由其意向进驻经营的《管理合同意向书》,并向万山区管委会提交证明材料予以核查。 **.竞得人须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为时间节点,提前**日与万山区管委会认定的国际知名度假酒店及度假村酒店管理集团签订由其进驻经营的《管理合同》,并向万山区管委会提交进驻证明材料,通过万山区管委会核准。 **.上述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贡献均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自项目竣工之日起**个月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起始时间由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之日确定,期间内如未申请则以竣工满两年之日确定,万山区管委会于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个月内完成考核,考核期为*年。考核期内若该用地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强度中任何一项为未达到上述第*点约定的,竞得人须向万山区管委会缴纳该考核年度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多项违约多项累计。 **.竞得人未能按上述第**点在约定期限内提交与指定酒店管理集团签订的《管理合同意向书》,万山区管委会有权提请出让人解除《合同》,并不对竞得人作任何补偿。 **.竞得人未能按上述第**点在约定期限内提交与指定酒店管理集团签订的《管理合同》,竞得人须向万山区管委会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且万山区管委会可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 **.竞得人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上述地块的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 **.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备注: ****年*月**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珠自然资储****-**地块成功挂牌出让。 珠自然资储****-**地块位于万山区大万山岛,功能为旅馆,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出让年限为**年,动工期限为****年*月*日前,竣工期限为****年*月*日前。该地块最终以总地价***,***,***.**元,由珠海******竞得。该地块合同编号:******-****-******。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中****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冼泽恩 电子邮件: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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