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HBYY-202006SL-004001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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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YY-******SL-******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十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ZHPGY_SLSD_SG[SL]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湖北省郧阳区滔河谢江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一)
各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郧阳区滔河谢江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将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近*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完工证明)为准”修改为:“近*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完工证明)为准”。
将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业绩要求:“近 *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修改为“近 *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将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 *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修改为“项目经理近 *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修改。
湖北******
****年**月**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