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瑞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0.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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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Q********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甘肃省******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甘肃省******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附件资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省产交所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省产交所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省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企业资产状况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清产核资报告》等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省产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未披露事项、尽职调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若二次挂牌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本次转让活动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