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站前区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站前广场综合建设工程(电梯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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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E* 工程名称:龙泉市站前区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站前广场综合建设工程(电梯部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龙泉市****** 联系人: 季先生 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杭******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 ****** 预中标价: 贰佰陆拾捌万元整(¥: *******.**元 ) 质量要求: 合格 供货期:《电梯土建布置图》经双方确认后,按工程实际需要,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的*个月内。安装工期:与主体装修工程配合,不影响其他分项工程的进度,安装应符合法律规定执行。安装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公示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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