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建质〔****〕**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统一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的通知》(建质〔****〕***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月*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