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中山路1号一层10-4号非住宅、二层2号非住宅、三至八层非住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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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户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名下的位于梧州市中山路*号一层**-*号非住宅、二层*号非住宅、三至八层非住宅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梧州市中山路*号一层**-*号非住宅、二层*号非住宅、三至八层非住宅。标的物详情:梧州市中山路*号一层**-*号非住宅、二层*号非住宅、三至八层非住宅,房产证号:梧房权证万秀字第*******号,建筑面积:****.**㎡,另有建筑面积**㎡不予确认产权,规划用途:其他,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证号:梧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地类(用途):住宿餐饮,地号:*-*-**-*(*),使用权类型:出让。标的总层数:八层,配备有一台电梯。梧州市中山路*号一层**-*号非住宅、二层*号非住宅、三至八层非住宅现已出租他人使用,目前一层**-*号租赁给他人作为停车场,其余部分租赁给第三方经营宾馆使用,并已进行分隔装修,但该租赁合同已经本院审查不予认可,故本次拍卖为不带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不成,可自行对房产进行处置。 风险提示:*、该标的为整体拍卖,包含登记的建筑面积:****.**㎡及违建面积**㎡。本院不对房屋违建问题作承诺,涉及违建部分的处置、办证、缴纳罚款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次拍卖的只对房产所有权进行拍卖,涉及现有租赁人的物品、经营器具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温馨提示:为保护您的利益,监督司法辅助拍卖工作,非公告公示电话联系买受人一概不要相信,谨防诈骗,请保留证据及时向法院举报。法院投诉电话: ****-******* (执行局)。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 至****年*月**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第二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整数倍)。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登陆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参加竞拍,(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于开拍前三天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梧州分公司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特别提示:该公******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八、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九、特别提醒:房屋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十、拍卖竞价前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梧州河岸支行,账号: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十一、 是否可以适用 “拍卖按揭贷款”:否。 注:万秀法院能适用贷款的情况只有申请执行人为农业银行。十二、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就地交付,竞买人自行提取、运输所拍标的物,本院不负贵运输等相关事宜。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法院指定时间内缴纳拍卖余款。缴纳拍卖余款后,把转帐凭证相关材料提交法院后的第二天起算,两个月内出具过户裁定书,如有特殊情况的,另行通知!这期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法院通知。买受人在交付尾款后七日内将以下材料(*.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保证金及尾款的转帐凭证;*.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已结清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证明)提交法院,并将转帐凭证复印件交至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法院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 (执行局) 联系单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法院地址:梧州市西环路上段**号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梧州分公司联系电话: ****-*******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梧州市中山路*号一层**-*号非住宅、二层*号非住宅、三至八层非住宅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