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C型臂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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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C型臂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项目(二次)**包
项目编号:裕采J****H***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磋商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号海龙大厦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胃镜清洗、消毒设备*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友权、徐小慧、朱万兵
采购单位: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路六安第九中学对面
联系人:夏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六安市安丰大厦*楼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如下:[裕采J****H***-**-*]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C型臂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项目(二次)**包.LAZF招标文件.pdf附件: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C型臂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