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江南三路(桥边河~南栈华庭安置房)市政工程设计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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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现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原招标文件中“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且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人员专业应包含道路、结构、给排水、造价、电气等*个专业”现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且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设计人员专业应包含道路、结构、给排水、造价、电气等*个专业”。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自****年*月*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现修改为“投标人近*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考核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年*月*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 额 **万元(或项目 投资金额*亿元)及以 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 的,每提供一个得*分 ,最多得**分”现修改为“近*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考核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万元(或项目 投资金额*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 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拟派专业负责人(道路、结构、给排水、造价、电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相应注册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现修改为“拟派专业负责人(道路、结构、给排水、造价、电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 。”
*、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奖项”修改为:投标人近两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获奖开始日期)以来获得过省级或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获奖开始日期)以来获得过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得*分; 投标人近一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获奖开始日期)以来获得过市级勘察设计奖项的得* .*分;本项最多得*分。(考核时间以证书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得分最高的计取,颁奖单位应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在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评标办法其他评审“新冠疫情表彰”此条款删除。
*、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号
联 系 人:安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夷陵商会**楼)
联 系 人:朱海军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