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河区人民法院《购警用装备》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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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包采同〔****〕*****号 合同名称:购警用装备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购警用装备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东河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名称:东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山****** 预算金额:******元 合同金额:******元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中标(成交)公告: 相关附件: *******警用装备采购合同******:*******警用装备采购合同******.pdf东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采购人对其合同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个工作日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外,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内涉及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