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乡县公安局用摩托车及附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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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公安局用摩托车及附件(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金乡县公安局用摩托车及附件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项目名称:金乡县公安局用摩托车及附件项目编号:JXCGWT****-CS-*** SDGP******************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货物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A金乡县公安局用摩托车及附件*、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供应商具备车辆销售相关经营(业务)范围且在供应、安装、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直接或间接持股**%******。*、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网站查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元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投标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cn)注册的,须先进行注册并响应。*、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login/】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 CA 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办公指南”中的“登记须知及办理 CA 流程”,并按照普通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办理。*、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并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查看“项目查询-可参与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六、报价文件的上传所有报价文件应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选择“采购项目—项目报价列表—报价”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七、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年**月**日**:**之后 (北京时间)解密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五楼)。(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报价问价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五楼)。九、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金乡县公安局 地 址:金乡县山阳路与光明路交汇处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邮箱:jxga*******@***.com*、采购代理机构: 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江科长 联系电话:****-*******邮箱:cg*******@***.com*、监督部门:金乡县财政局地 址:济宁市金乡县文峰路与向阳路交汇处附近西北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邮箱:******.cn注:本项目同时在本项目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cn)、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logi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JinXiang)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发布人: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O二O年六月三十日采购文件 点我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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