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刘村安置小区警察驿站装修工程邀请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邀请 ************、****** 参加 刘村安置小区警察驿站装修工程 摇珠选定项目施工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刘村安置小区警察驿站装修工程二、发包人: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刘村安置小区警察驿站四、项目概况及承包内容:本工程为刘村安置小区警察驿站装修工程 ,施工内容主要是对刘村安置小区警察驿站装修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包价:******.**元 ,工期:**日历天。五、资金来源:分局经费。六、公告发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公告时间:****年 ** 月 ** 日---****年**月 ** 日*.递交合格文件时间:****年 ** 月 ** 日 (上午: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号萝岗奥园广场H*栋***室七、摇珠时间、地点:*.摇珠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号萝岗奥园广场H*栋***室八、承包意向人提交合格条件资料:*、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一)发包人按邀请公告要求先确定摇珠单位。(二)发包人随机摇取*家承包候选人。十、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由发包人负责解释和处理。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异议受理联系人:王警官 异议受理电话:***-********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