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8年1月2日-1月5日盐城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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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月*日-*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序号文号项目名称发文时间*盐环审〔****〕*******年产年产**吨卡培他滨、*吨吉西他滨、***千克培美曲塞、**千克来那度胺、**千克替莫唑胺、**千克硼替佐米、**吨伊马替尼、*吨吉非替尼、*吨厄洛替尼、***千克达沙替尼、**千克氧嗪酸钾、**千克吉美嘧啶技改项目***.******.***
附件:****年*月*日-*月*日出具的审批意见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联系单位:盐城市环保局环评处 四、联系电话:****-******** 传真:****-********
五、电子信箱:******
六、联系人:张璐
七、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