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2020年度养护工程(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年度养护工程(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依据咸宁市直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的要求,湖******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年度养护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SZZFCG-*********
二、项目名称: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年度养护工程(二次)
三、采购内容:绿化养护服务*项,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
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组长:鲍晓东
评标委员会成员:曾卫华、周琴、王荣谦、陈葵(采购人评委)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咸宁******
中标人地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内容:绿化养护服务*项,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号 邮编:******
联系人:镇凡 电话:***********
代理机构:湖******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 邮编:******
联系人:吕格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