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城市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二包XXCG2020153B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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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城市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城市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项目编号:XXCG*******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履约时间: 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天柱山路**号
成交金额:******.**元货物类名称:防汛指挥特种车品牌(如有):桐工TBJ****XZHG*规格型号:桐工TBJ****XZHG*数量:*单价:******元评审委员会名单:李骁(组长) 张继承 曹开元
招标人名称:萧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人:吴局长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江苏希地******
地址:萧县龙城镇龙霄路**号
项目负责人:许景强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希地******或萧县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龙霄路**号或萧县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纵工 *********** ,吴局长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江苏希地******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