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丹棱县人民法院关于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阳光花园)C栋共2层C-61号(现齐乐大道621号附27号)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丹棱县人民法院对位于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阳光花园)C栋共*层C-**号(现齐乐大道***号附**号)住宅用房的拍卖公告 丹棱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 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 一 : 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阳光花园)C栋共*层C-**号(现齐乐大道***号附**号)住宅用房 ,不动产权证号: 川 (****)丹棱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 :***.**㎡ ,该宗地总土地面积:***.**㎡,其中独自使用土地面积 :***.** ㎡ ,规划用途:住宅,装修情况:清水 。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本院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账户名称:丹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丹棱县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联系地址: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号(丹棱县人民法院) 丹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C栋共*层C-**号(现齐乐大道***号附**号)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