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招募废旧资产回收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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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废旧资产处置工作,拟建立废旧资产回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的备案名单,现面向社会招募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诚邀符合资格的企业踊跃报名,具体情况如下:一、业务说明(一)回收范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办公类家具、电器设备以及废旧纸张等(不包括医疗类专用设备及其他有特殊回收渠道的资产)。(二)使用办法:名单建立后,拟处置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备案名单中挑选不少于三家企业,根据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回收单位。二、备案规定(一)备案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内容的企业。(二)名单类别:备案企业名单分为信息化办公设备、办公类家具、电器设备、废旧纸张等类别,各单位备案时可根据自身经营业务范围选择相应类别(涉及多个类别的可多选)。(三)更新机制:备案名单实行实时更新机制,对备案企业户数不设限制。(四)限制规定:备案企业对于废旧资产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备案资格。三、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企业填写《废旧资产回收企业情况表》(见附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于****年*月**日前至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窗口提交资料。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财政局联系电话:********,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附件:废旧资产回收企业情况表 海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