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选定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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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偃师市商都******委托,就偃师市商都******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商都******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选定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招标(****)****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第*标段(包)偃师市商都******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商选定,预算金额:发行债券额度的*%; 四、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括:本次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亿元人民币(以主管机关最终审批为准)************融资模式,加快公司融资,支持城市建设步伐,公司计划开展发行企业债券。其中包含会所审计,律所划拨论证,评级公司按照指标评级,资产评估等。(本文所指企业债券包括主管机关为国家发改委的企业债券******债券) *、计划周期: ***日历天(发行人可根据政策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期限) *、服务内容:投标人以保障采购人顺利发行企业债券为目的,以达到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调债权代理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招标范围:包括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企业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期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上市工作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负责组建相关专业机构和团队,主承销商推荐符合本期企业债发行要求的相关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并经采购人认可。 *、发行利率要求:不高于本期债券发行前*个月内同等期限、相同评级的企业债券平均发行利率。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服务期限: 债券期限:不超过*年期; 服务期限:自成交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企业债券主管机关批文有效期结束止。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 赵鹏辉(组长)、刘亚军、姚琳、张月玲、陈桧芳、刘晓佳(业主评委)、鲍晓健(业主评委) 八、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单位名称:****** *.成交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号 *.成交金额:发行债券额度的*.*% *.项目负责人:陈亚利 *.计划周期: ***日历天(发行人可根据政策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期限) 九、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投标单位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偃师市商都****** 地 址:偃师市首阳大厦*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号**层****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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