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县人民法院、浠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法治建设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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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月*日下午,在第**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浠水县人民法院、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法治建设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联合召开了座谈会。浠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学平和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洪彬率领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名法官,同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副局长王全胜、部分环境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通过座谈会的形式深入的进行了交流。两家机关与会人员就非诉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行政部门容易出错的问题、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环境犯罪、环境污染民事侵权如何救济、如何规范责令恢复原状、行政强制措施、代履行、移送行政拘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一致认为,法院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和促进者,应当构建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共同体。在听取交流发言后,浠水县分局副局长王全胜代表浠水县分局作了表态发言,强调指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应当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原则,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进一步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守住浠水县域的蓝天碧水净土和青山。 浠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学平认为,过去一年来,生态环境分局全体干部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在打赢污染防治战中,做出了努力,守住了浠水的碧水蓝天,取得了好的成绩,为我县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运用审判职能,通过个案的审理,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同时,他代表县人民法院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县法院将进一步的强力支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依法履行职责,为保护浠水的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两家机关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之间将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建立可操作的联系机制,定期通报涉环境案件,保持信息互通。发挥各自的职能,保护好生态环境,为法治浠水、平安浠水、美丽浠水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郭俊峰)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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