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TD[2020]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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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TD[****]***号) TD[****]***号 ****/*/* 经宁晋县人民政府批准,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宁土储[****]***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规划鼓楼东街南侧、规划永宁路西侧、规划永安路东侧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地块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含商业用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接受现场申请(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申请(报名);申请人应在本公告约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挂牌文件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按挂牌文件要求提交完善相关报名资料,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宁土储[****]***号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宁土储[****]***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负责承办。挂牌具体要求和详尽内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未尽事******负责解释。 (三)挂牌保证金的开户行及账号在申领资料时告知。 (四)本次挂牌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五)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宁晋县城区住宅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配建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同时,竞得人要承担宁晋县“双一流人才引进”相应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在“双一流人才”有购房所需时,给予相应优惠。 (六)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按挂牌文件相关要求到宁晋县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女士,李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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