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南段308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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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南段***号房地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南段***号房地产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重庆市******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评估对象*-**所在总宗地另建有未办理权利登记的车库、仓库、食堂、厕所等建筑物;评估对象**所在宗地另建有未办理权利登记的商铺、门卫、检测车间、发酵车间(已闲置)等建筑物。 *.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宗地内包含有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建筑物(详见评估对象概况描述),本次根据评估目的及委托方要求,其评估结果未包含该部分未办理权利登记的建筑物价值,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其它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详见《评估报告》。如实际面积与现有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最终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 *.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自行承担。本次转让价款为不含税价,成功转让后,受让方若需转让方开具成交价款的增值税发票,涉及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税率及相关费用需受让方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以标的房产交付日为基准,转让方负责结清基准日前的房屋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和电费)。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并与转让方充分沟通,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是否符合购买条件及了解交易房屋土地过户审批流程,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标的部分建筑存在租赁行为,租金收益归属以及水、电、物业等费用承担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取得后的下一月的第*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转让标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转让标的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并取得交易鉴证书后**日内据实无息退还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 *.标的成功受让后,若存在租户租期到期的情形,由受让方负责与租户签署租赁合同或清离租赁到期租户。 *.现场查看标的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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