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县人民法院关于皖K66139五菱牌小型面包车(重新二拍)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新蔡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新蔡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蔡县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皖K*****五菱牌小型客车一辆。 车况介绍:机动车所有人:王伟,车牌号码皖K*****,中文品牌:五菱牌,车辆型号LZW****E*,车辆识别代号:LZWACAGA*A*******;发动机号:A********,车身颜色:灰色,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年*月*日,初次登记日期****年*月**日,强制报废日期:****年**月**日,检验有效期止****年*月**日,保险终止日期:****年*月**日,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测,该车外观完整,长时间停放,车身部分漆面生锈腐蚀。具体情况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评估基准日期:****年**月**日。上述车辆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信息为准(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处理、年检、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由买方负责补办,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相关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请购买人实地看车,请了解具体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留价****元,每次加价**元,保证金***元。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原违法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及停车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时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视为已通知。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前**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蔡县支行营业部,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标的物详情咨询:****-*******法院监督电话:****-*******淘宝技术咨询:***-***-****联系地址:河南省新蔡县驻新路新蔡县人民法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年*月**日皖K*****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