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正在公示中]和县台创园标准化厂房综合楼智能化采购安装项目(MASCG-2-F-H-2020-0522)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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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MASCG-*-F-H-****-****) 二、项目名称:和县台创园标准化厂房综合楼智能化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 供应商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号聚方科技园A*西*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孟轩(组长)、夏冰、夏名首、王海涛、黄兴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和县历阳镇海峡大道与创景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兰明磊、时友琴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服务负责人:冯伟 联系电话:****-******* 十、附件 H-****-***中标结果公告附件.rar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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