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市2020年党员教育电视片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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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潍坊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党员教育电视片重点选题制作开发暨开展第十二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的通知》(潍组发电﹝****﹞*号)要求,结合今年开展的“发现榜样”活动,****年拟制作“榜样”“初心”“红色记忆”等典型人物党员教育片,时长大约**分钟。制作成本每分钟不高于****元,制作符合组织部门党员教育电视片标准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诸城市****年党员教育电视片制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做好全市党员教育电视片重点选题制作。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前制作完成。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诸城市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人:单云军 电话:****-*******
地址:诸城市府前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联系人:王庆燕 电话:****-*******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人民东路**号
发布人:中国共产党诸城市委员会组织部
发布时间:****年*月**日
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