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学院医务室药品及医用耗材定点供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磋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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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学院医务室提出“****年药品招标采购项目进行了三次公开招标,因三次公开招标均少于三家竞标单位流标。这三次公开招标情况为:第一次公开招标只******参加并符合条件;第二次招************两家单位符合条件;第三次公开招标只******符合条件。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由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医务室组成的采购小组共同商定拟确******为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定点供应商,合同期两年,具体内容磋商确定”。学院分管院长和学院院长签署意见。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院资产管理处于****年*月**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告期内未到收到异议和投诉。****年*月**日学院资产管理处会同学院医务室、审计处共同与供应******进行了磋商,有关情况如下:
一、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同意确******为学院****年-****年药品及医用耗材定点供应单位。
二、合同期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供应药品及医用耗材的品名、项目、规格、厂家、品牌、单价等详见供应商报价表。供应商报价含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采购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医务室确定。按月或季度结算货款。货款结算金额为各药品及医用耗材实际供货数量与对应药品及医用耗材项目的中标单价计算金额之和。凭增值税发票结算货款。
五、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必须为正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根据学院医务室要求及时送货上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事项由双方合同约定。
若对本次采购活动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投诉或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贺老师 ****-*******。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