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采购公告]苍南县2020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塑料检查井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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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关于苍南县****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塑料检查井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苍南县****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塑料检查井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
项目名称:苍南县****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塑料检查井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苍南县****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塑料检查井采购项目*批塑料检查井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 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gov.cn);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d、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大厅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吴先生 ***********
邮寄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大厅
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qq.com.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苍******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幢*单元***室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号
联 系 人 : 易 先 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苍南县****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期工程)塑料检查井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