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肇庆供电局营销专业业务运营服务专项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有关问题澄清、修改通知(一)(招...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肇庆供电局营销专业业务运营服务专项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有关问题澄清、修改通知(一)(招标编号:****************)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时间及原有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的相关内容做如下澄清、修改:*、对于原招标文件涉及到营业执照的,均更正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对于原招标文件涉及到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均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不用提供此项)。*、本项目招标有关的时间作如下修改:原发售开始时间:****/**/** **:**:**现发售开始时间:****/**/** **:**:**原发售截止时间:****/**/** **:**:**现发售截止时间:****/**/** **:**:**原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现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原截标/开标时间:****/**/** **:**:**现截标/开标时间:****/**/** **:**:**注: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澄清、修改为准,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