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社会养老公寓10kv用电工程采购项目XXCG2020166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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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社会养老公寓**kv用电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萧县社会养老公寓**kv用电工程项目施工范围:萧县社会养老公寓**kV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在竣工及验收移交后,须保证采购单位正常使用。成交供******验收、送电、移交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质量验收移交管理标准。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辛治华执业证书信息:************五、评审专家名单:管财荣、姚怀东 、周玉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小康路西段,联系人:姜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民政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萧县龙城镇小康路西段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李刚 电 话:***********
姜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