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社会养老公寓10kv用电工程采购项目XXCG2020166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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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社会养老公寓**kv用电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萧县社会养老公寓**kv用电工程项目施工范围:萧县社会养老公寓**kV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在竣工及验收移交后,须保证采购单位正常使用。成交供******验收、送电、移交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质量验收移交管理标准。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辛治华执业证书信息:************五、评审专家名单:管财荣、姚怀东 、周玉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小康路西段,联系人:姜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民政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萧县龙城镇小康路西段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李刚 电 话:*********** 姜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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