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关于江山市砂石料、无主物处置,旧机动车转让,商业用房经营权招租竞价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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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特别约定中(十五)江山市城南小学特别约定增加:**、由于原承租人(南一街**、**号店面)于****年次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且原租用协议明确提到终止协议时,需要对装修费用进行双方协商解决。因此,我校委托中介机构对房屋现状的装修价值进行了评估,公开竞得的承租人应向原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装修费用,具体数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原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增加:(上午*:**-**:**,下午*:**-*:**)。
三、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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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