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电子物证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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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电子物证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电子物证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网(***.******.***.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特殊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联系方式: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室 联系方式:梁锡恩****-********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