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县2020年省财政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申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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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号)、《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四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对我县****年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进行公示,并将组织公开竞争申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绩溪县****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 二、项目资金:**万元。选择*个申报主体实施本项目。 三、实施内容:一是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推广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态技术,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菜园土壤连作障碍综合治理。二是商品化处理。建设农产品采后处理场地,配套田头预冷清洗、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三是科学化管理。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配备产品快速检测设备,确保产品质量。四是品牌化销售。标准园内销售的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结合实际,选择 *-* 个环节实施。 三、申报主体条件:实施主体为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蔬菜生产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蔬菜标准园生产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设施蔬菜标准园面积不少于 *** 亩,露地蔬菜标准园面积不少于 *** 亩,食用菌标准园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园区布局合理,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土壤、空气、灌溉水符合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要求。 四、实施要求:通过蔬菜标准园创建,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建设设施配套齐全、技术体系健全、生产供应稳定、区域特色突出的蔬菜生产基地,全面提升蔬菜市场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发挥蔬菜生产在产业扶贫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标准园区产量和效益比非示范园区平均增加 **%以上,化肥农药实现减量增效。 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报单位于公示期间申报,以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形式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单位: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程扶旗 咨询电话:*******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