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为市高沟镇团结路龙湖路路灯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无为市高沟镇团结路龙湖路路灯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 二、项目名称: 无为市高沟镇团结路龙湖路路灯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常规照明灯规格型号:灯杆材质、高度:Q***,壁厚*.*mm,高度*M,光源数量:LED***W+***W数量:**套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俞海洋、王小四、刘有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询价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层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无为市高沟镇境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闺臣 电 话:*********** 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废标单位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