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操场草坪及围栏采购与安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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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GJ-HW-*********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操场草坪及围栏采购安装
三、第*包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成交金额:*******.** 元
第*包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成交的的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操场草坪及围栏采购安装
品牌:第*包:青岛青禾;第*包:无
规格型号:/数量:第*、*包
单价:第*包:*******.** 元;第*包:*****.**元
合同履约期限:*个包工期均为**个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文才兵、贾磊、高绪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按实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
地 址:光明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国建******
地 址:六安市金皖西广场和谐西路 ** 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主任
电 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提出质疑 (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光明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提出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
安徽国建******
**** 年 * 月 ** 日附件如下:招标文件.pdf[AHGJ-HW-*********-*]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操场草坪及围栏采购与安装第*包.LAZF招标文件.pdf[AHGJ-HW-*********-*]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操场草坪及围栏采购与安装第*包.LAZF附件: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操场草坪及围栏采购与安装中标公示.pdf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