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点军五龙2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1#、2#、3#楼及商业用房工程施工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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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点军五龙**号地块商品房项目*#、*#、*#楼及商业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诚信分值”要求现修改为: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须为**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分。)
二、评标办法商务评分因素“企业信用评审”现修改为: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小于**分的不得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分的得*分;***.*≤投标人诚信专项总分分值<***分的得*分;***分及以上的得*分。信用等级及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壹亿肆仟柒佰玖拾捌万壹仟陆佰陆拾壹元零柒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以****年*月**日答疑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五、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窗体顶端
招标人:宜******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号
联系人:任朝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楼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