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金安路学校东校空调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2包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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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TF-*******Z*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路学校东校空调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包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市辖区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陆万陆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中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金安路学校东校空调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包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晁明红、李锦、桂运柱、李静、王怀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路学校 地 址:六安市金安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乐娟 电  话:***********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栋*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安市金安路学校 ****** ****年*月**日附件如下:招标文件.pdf[AHTF-*******Z*-*]六安市金安路学校东校空调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包二次.LAZF附件:六安市金安路学校东校空调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包二次中标公示.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NG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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