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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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附件。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SUV车型*辆,MPV车型*辆南阳******南阳市仲景北路车管所南***米路西******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执法执勤车辆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囚车*辆******南阳市仲景北路******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囚车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主任评委:李鹏舫评 委:王艺、贺晓军、胡可、鲁庆宾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号文件规定计算。招标代理费金额为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注:项目详情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附件方式按财政部要求同中标公告一并公开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宛城区建设东路与文明路十字东北角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号中原广告产业园*号楼九层***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联系人:安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女士联系方式:****-********发布人:吴晓芳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下载:明细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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