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涧西区城市区小游园养护项目(二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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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城市区小游园养护项目(二标)中标公告******受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涧西区城市区小游园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涧西区城市区小游园养护项目,涧西政采招标(****)****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对洛阳市涧西区城市区小游园绿化的日养护服务及相关服务,城市创建工作所需提供的相关服务。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卫东、赵孝峰、睢慧民、王伟、张毅(业主)
六、中标人基本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元
中标人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号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窦明明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C**************
七、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价格[****]***号文、计价格[****]****号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文兴现代城****
联系人:都女士 ***********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