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2020年5月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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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共受理*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路*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类别 * 西安市阎良区清河上游段河道治理工程(全本) 清河阎良区武屯镇段,起点为卢庄村,末点紧邻二龙口水库坝址 西安市阎良区水务局 陕西****** ****年*月*日 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