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川县灵川中学教学楼工程控制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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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灵川中学教学楼工程(XYGL****-***SG)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元),增值税*******.**元)。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 ******.**元),增值税*******.**元】。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号文要求,审定总造价********.**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公布。
招标人:灵川县灵川中学(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盖单位法人章)
**** 年*月**日
(定)**项主要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