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0年智慧学校建设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智慧学校建设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
二、项目名称: ****年智慧学校建设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伟星时代金融中心***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教师智能终端 / 学生智能终端品牌(如有):/规格型号:华瑞安G* / 华瑞安G*数量:***台 / ****台单价:****元 / ****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广钧、方少卿、苏权勇、汪光收、杨祥、郑正、琚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二)无效投标单位:
*、北京******;原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第二项学生智能终端参数屏幕分辨率≥*********,此项在投标文件中技术偏离表及其它证明材料中未见佐证材料。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任意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西大街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燕莎超市*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无为县银联******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西大街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范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单位业绩
*、中心企业声明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