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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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AEEFJ*****二、项目名称: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临沂商城二期D区*栋***号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 服务范围: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服务标准: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世应,张德才,黄智勇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肥西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十、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中标公示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