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岳麓区学丰路1008号迪亚溪谷山庄B827栋101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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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湘**执****号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公开进行第一次拍卖活动,先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长沙市岳麓区学丰路****号迪亚溪谷山庄B***栋***号不动产,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产权面积: ***.**平方米,分摊面积:**.**平方米 ,房屋用途:别墅评估价格为:***.****万元(含装修及含不可移动家具、电器),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特别说明:*、拍卖对象已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拍卖对象费用欠缴情况。*、地方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标的过户情况请到相关部门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过户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现状交付。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相关房产、土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不能被委托法院认可,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组织看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期间只组织一次看样),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七、费用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必须依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须知的要求,提前到拍卖的人民法院申报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由法院录入淘宝网后台系统,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帐 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凤凰支行开户联行号:************开户银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号(徐家桥)备注:竞买人姓名+案号(****)湘**执****号+标的物名称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四、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五、其他与本次拍卖等有关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法院联系人:铁法官法院联系电话:****-********法院监督电话:****-********法院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号拍卖、咨询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特此公告。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O二O年七月二十七日 长沙市岳麓区学丰路****号迪亚溪谷山庄B***栋***号不动产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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